各镇(街道办)、市直有关单位、驻汾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,自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,在省、市“三普”办的正确指导和汾阳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汾阳市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录入不可移动文物714处。
在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,有古遗址162处、古墓葬38处、古建筑426处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1处、石窟寺和石刻及其他类7处。现将汾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向社会公布。
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5年8月7日
助编:李玫林
各镇(街道办)、市直有关单位、驻汾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,自2007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以来,在省、市“三普”办的正确指导和汾阳市委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汾阳市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共录入不可移动文物714处。
在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中,有古遗址162处、古墓葬38处、古建筑426处、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81处、石窟寺和石刻及其他类7处。现将汾阳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向社会公布。
汾阳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5年8月7日